教育部发26条高招禁令 严禁高校恶性抢生源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通知》逐项细化明确了2015年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工作要求,首先是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继续采取扩大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来源计划存量调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降低属地招生计划比例等措施,进一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跨省招生名额,同时要求高校在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是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效人数,努力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这两点是回应了公众对于学校的公平还有关切,实施这个政策,从总体上来说,还是应该谨慎,不能认为这一个方法就是一个万全的解决之策。长远的来说,一定有一个大的前提,只有对学生的评价,它是一个专业的、客观的、公正的,它才有可能针对实现这种实质性的公平。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前提,老是指望着学校分配,老是指望着这种迁徙,它会带来另外一个不公平,这个问题我觉得还是应该综合的考虑,尽可能通过专业、公开、公正这样一种方式去解决问题。
依据教育部的要求,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自主招生计划不得占用试点高校已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
储朝晖:加分的历史源头主要是行政权利在行使照顾政策。取消加分,我认为有利于更加专业的去对学生进行评价。尤其是一些地方的加分,同样存在主观因素在里面,所以尽可能取消加分,现在我们这个权利不够规范的情况下的运作,是积极的做法。在自主招生这一块,我们一定还是要积极的去推进,因为自主招生是未来发展的一个大的方向。所谓自主招生,就是把过去的政府招生改成为学校招生,政府招生因为跟招生的直接关系差的太远,而学校招生由学校自己去培养,跟他的直接关系、利害关系要更加密切,所以长远的来说一定要学校招生,向这个大的方向发展。
同时,为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今年教育部明确提出“26个不得”,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招考录取各环节进行了细化规范。
除了对高校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公示等方面提出要求外,还对高校恶性抢生源的做法进行了规范,比如: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等。同时,对高中也划了“红线”,要求“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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