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高考状元退学港大选择复读的权利
2013-10-14 10:20:00中国大学
辽宁文科状元刘丁宁放弃港大选择复读,称北大更适合自己,辽宁本溪高中吧里的一条帖子迅速引发本溪高中学子关注,并引来热议。10月10日上午,本溪市高级中学校长李玉成向记者证实:
按理说,香港大学是很多内地学生梦寐以求的世界着名研究型大学。在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10月2日公布的其“2013年世界大学排行榜”上,尽管港大排名下滑了8名——第43名,但仍高于北京大学(第45名)和清华大学(第50名)。然而,令人倍感意外和不解的是,一个被港大录取并且获得4年73万港币全额奖学金的高考状元,却在入读了一个来月后,毅然退学,回到高中母校复读,希望到北大中文系读书。由于北大目前整体实力不如港大,以及北大近年来因自身问题和负面事件的牵连,刘丁宁弃读港大和复读考北大的选择,受到许多人的强烈质疑。
在我看来,我们在看待刘丁宁这一事件时,应该抛开学校之间的比较,就事论事。首先,刘丁宁尽管是今年的辽宁高考状元,但她并不是一个社会公众人物;其次,刘丁宁的这个选择尽管会对辽宁2014届高考个别学生考取北大增加压力,但这却并不违法、侵权,因为现行高考制度允许复读,而且并非仅有她一个人复读;再者,既然刘丁宁的个人想法是更愿意上北大,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理解并尊重她的个人选择。
总之,每个人都有各自独特的价值取向和自由选择权。只要这样的价值取向和自由选择权没有违法乱纪,也没有违背社会伦理道德,那么我们每个人就都应该尽可能地理解其价值取向和自由选择权。而不应该冷嘲热讽,甚至进行人身攻击。须知,正是因为每个人的价值取向和自由选择都不同,才使我们的世界丰富多彩。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