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没送走高校行政化恶虎,又迎学术权力化饿狼
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学校龚克认为学术委员会应该有学者推选产生,不能党政任命,并且认为是高校内部去除行政化的关键点。
在这里笔者不敢苟同,去除行政化的核心,是权力的运行机制,即便是学者推选出来的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在自己的利益和普通教师的学术权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比如在竞争同样的项目的时候,依然会可能发生利用学术权力打压同行的事情。而且龚克校长又赋予了学术委员会更大的学术治理的体系,包括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生学科评定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等等。如此说来学术委员会权力滔天,集科研处、教务处和研究生处权力为一体,是科研处的升级版。如此一来,其中成员权力更是无法约束。
高校在学术上的管理,诟病最多的只看数字不看内容,是简单粗糙的管理模式和急功近利的“懒政”综合而成的。以至于造成学术造假、教学质量下滑等严重问题。而这些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学校行政权力的强大与傲慢。而龚克校长所谓的“学术委员会”管理体系,比现在的高校行政化状态的下管理体系的权力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管是任命的还是推选的,都没有一个比较好的办法来控制这个学术委员会的成员。所以在进行学术委员会的建设之前,首先要厘清学术委员会的职责,而不能把学术委员会变成科研处的升级版。如此运行下去,学术委员会的行政化官僚化会比现在更严重。
而现在高校学术委员会依然是在行政化的指导下成立的,其职责依然是对教师的学术的管理,而对于教师的学术权益则没有任何的保障。而高校行政化导致的一个最大的后果就是对高校教师学术权益的侵犯。比如,一篇文章发表在不同的期刊,其受到的奖励程度是不一样的。以至于在年终考核以及评聘在职称的过程中,教师的权益受到了很大的侵犯。要想减轻这种由于外行对内行的评价体系对教师学术权益的侵犯,我们需要一个由内行组成的“学术委员会”来行使最高的学术权力。这个学术权力应该只有判断学术水平的权力,应该算是学术水平认定的一个仲裁机构,是在本学校最权威的仲裁机构。如此一来,教师在项目申请过程中,就不会被学校科研处以某某文章在级别比较低的期刊上发表而认定学术水平不够,而拒绝教师申请了。
但是,根据当前已经产生的高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我们发现,高校学术委员会已经被当做了集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等职能部门权力于一体的更大的行政部门。
既要关注课程建设,又要指导学科学术研究,又要对教师学术水平进行认定……如此一来需要多少专职人员才能够呢?现在都要求行政管理部门领导不得参与学术活动,以避免利用权力打压普通教师。但是现在加强版的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却不受这个限制,教师的学术权益更容易受到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侵犯。
如此一来,高校学术委员会只能使得高校徒增一个加强版的行政管理部门,使得高校行政化、官僚化加剧。这个和成员是任命和推选没有任何关系,这和其运行机制有关系。
我们不能还没有送走高校行政化这头虎,又迎来学术权力化的饿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