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政府放权,高校怎么接?
近期关于高等院校争取教育办学自主权的呼声比较大,其中尤其是争取自主招生的呼声比较大。但是关于自主招生腐败问题频发,除了比较引人“瞩目”的人大招生腐败案之外,其他各个高校或多或少都难以避免。北大附中音乐老师和乐团指挥罗某,为3名学生考取艺术特长生提供帮忙,最终一人考取清华大学,一人考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人考取北大附中,罗某先后拿了家长给的28万元感谢费。案发时,罗某有100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我们通过我们的“罗老师”发现,其经手的竟然有威名赫赫的清华大学。不禁对于高校办学治主权起了担忧。政府如果把招生自主权交给了高校,如果把学术科研评价的权力也下放到高校,把课程设置的权力也下放给高校,把经费审批的权力下放到高校……这些办学的权力按照目前高校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多少大学官员和教授会迷失其中呢?
在我们在呼吁大学办学自由权的时候,一定要时刻警惕着当前的高校行政化的现状,或许会把这种权力用到谋取私利上来。在政府逐步下放教育权力的时候,首先需要对高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教学权力的梳理。要既要考虑到制度程序的制定,也要考虑到高校教师长期以来对于自己的学术权力和教学权力受到侵犯而无法抵制所带来的麻木不仁。不是有好的制度一定会有好的结果的,这需要人的参与。
在当前,行政权力为主导的高校,再接收政府下放的其他权力,在几乎没有舆论和教师监督的情况下,可能会带来更大的权力集中,即便有好的制度在过渡期和适应期间依然可能会使得很多人丧失理智和正义。
在我们推行所谓的“教授治校”之类的扩大高校自主权力的时候,需要高校把自己的权力理顺,把自己的权力运行性轨迹公示出来,这样才能赢得大家的信任。在此基础上,让高校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经得起推敲和时间的检验,这样的高校才有资格接受更多的办学自主权。要不就又会陷入到“一放就乱”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