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将取消6项鼓励类加分项目
今日,有媒体报道教育部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意见》,该《意见》提出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奥赛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使用范围。此外,有关部门要对加分资格进行复核复测。涉及体育类特长生加分的考试,体育部门要按照二级运动员标准进行严格测试,确保加分资格真实可信。最终规定,以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据了解,2014年,全国性加分项目共11项,其中鼓励类6项,扶持类5项。此轮改革关于加分政策的调整中,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6类鼓励类加分项目,即从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6项鼓励类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加分资格。而对于2015年前获得相关项目证书、证明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以上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于仍保留学生加分资格的省份,加分不得超过5分。据了解,目前各省市加分分值从5分至20分不等。
取消加分资格的6类鼓励奖项包括:
1.在高中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2.“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3.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4.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5.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
6.高中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5类依然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包括:
1.烈士子女
2.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4.自主退役士兵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来源:青华园教育高考频道gk.qhyedu.com 欢迎加入高考Q群:34480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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