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项目调整 已获奖项怎么算?
2014年12月16日,教育部出台了完善高考加分及自主招生工作意见,意见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奥赛、见义勇为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那么加分项目取消后,已获奖项的考生怎么办?
取消加分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那此前已经获得奖项和荣誉的考生还能不能享受加分呢?这种情况,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但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复核复测,教育部门要按相关标准严格测试。
按照北京市去年政策,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见义勇为、重大体育比赛获奖等加20分。奥赛获奖、科技类竞赛获奖等加10分。这意味着,2015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即使此前获得的这些项目加分资格仍有效,最高也只能加5分。
依据本市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两项可加分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项目可加分10分。
2015年1月1日前已获得奖项和荣誉的考生能不能享受加分?地方性加分政策哪些将被保留?有望明年1月底前揭晓。
小编认为,拿到奖项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证明,高考这些奖项也许将会取消,但是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体现出他的价值,而且他们的价值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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