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招打破一考定终身
日前,在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3个月后,教育部正式公布两项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改革后,高校将根据“两依据一参考”录取学生,“一考定终身”的人才选拔机制被打破。“两依据”是指语、数、外三科的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考生在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
配套政策之一,《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介绍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的方式呈现。除了进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以外,其他学科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教授柯政认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分等呈现是合理之选。他解释说,这种成绩呈现方式有利于淡化“分分计较”,避免学生和老师压力过大;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五个等级(ABCDE)方便评价和招生录取使用;有利于推动高校从以往简单地“招分”走向科学“招人”。
另一项配套政策《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高校将参考评价情况招生录取。
清华大学招生办主任于世洁认为,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高校改进人才选拔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能促进中学阶段学生良好个性的发现和培育,也有利于高校改进人才选拔评价体系。高校可以“因材施招”,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校长王殿军表示,要建立基于事实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他认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应该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而档案必须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客观记录组成。另外还需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公示、质疑和审核机制,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记录的真实客观性。
据悉,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根据两个《意见》制定本地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办法,并于2015年8月底前向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