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分类考试”改革:从关注分数转向关注个体成长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简称《实施意见》)的改革总体目标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一张试卷包打天下式的考试,难以满足高等教育多层面的需求。
恢复高考30多年来,尽管高考改革始终未曾间断,但基本都是侧重某个方面的改革,如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考试分数使用等,缺乏方向性目标和结构性的整体改革设计。
进入21世纪以来,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讨论制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高考的专章阐述,直至国务院发布此《实施意见》,“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作为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被逐步确立。这一目标是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探索和正反面经验的总结逐渐形成的,有深刻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高考分类考试初步奠定了基础。1999年,高等学校加速扩大招生规模,此后连续6年,招生量和在校生规模一直保持较大的增长幅度,而以后的近10年间,每年的招生规模仍然在不停地增长,高等教育达到了大众化水平。困扰考生的“短缺教育”——上大学难的问题解决了。
与此同时,高等教育出现了明显的分层趋势。第一类大学,是少数精英式培养模式的院校,即所谓研究型或学术理论型大学;第二类是大量以提高素质为主的所谓应用型本科高校;第三类是直面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导向类学校,即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三类高校的培养目标不同,培养方式不同,当然需要有不同的考试内容、考试方法和招生方式与之对应。显然一张试卷包打天下式的考试,难以满足高等教育多层面的需求,造成功能性缺失。
分类考试则弥补了这个不足。它具有分类选拔目标、分类针对性的测试结构,是高等教育资源与考生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方式,因而成为高考改革带有方向性的首选目标。
《实施意见》对分类考试的设计,可以理解为横向和纵向两种分类方式。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这是一种大类别的分类考试方式,可以理解为对应学校层次的横向分类考试方式。
纵向分类在本科院校招生中,体现在不同考试科目的组合上,由统一高考和不同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合而成。高校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中确定2科,并提出等第要求,考生在6科中自选3科,将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由此构成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即简称为“两依据,一参考”中的两个依据。
这是高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的过程。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等第的要求,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科目组合形式,对考生进行带有专业倾向的选择。考生选出自己的优势学科,结合自己的性向特长和职业理想,填报自己心仪的学校和专业。
《实施意见》对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试招生方式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纵向分类方式。高职教育直接面向劳动岗位,专业特点鲜明,专业教育的差异更为突出,因此更有必要实施分类考试。
近些年全国多个省市对高职院校的分类考试已有相应的实践探索,例如,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单考单招测试、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采用的“笔试+面试+实践操作”考试、北京的“高考+会考”招生、有条件注册入学等,都是基于职业分类和高职院校专业分类的分类考试形式。这些探索为考试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基础,《实施意见》的发布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社会人才市场的对接。
分类考试改革的方向,体现了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以学生为本的对个人选择权的尊重。
现代的高等学校发展除加大了差异之外,大学专业之间也显出更大的带有学科类别的差异。
在上个世纪80年代高等教育资源匮乏时,高考录取率约为20%左右,能够进入到大学学习的人的确是佼佼者,通常在学习能力上完全可以胜任以国家需要为主的个人专业安排,个人的兴趣爱好归于从属与服从地位。
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后,更多地着眼于让学生学习最适合的专业,追求教育过程和结果的公平胜于追求教育起点的公平。高考的目的是通过测试,在考生和学校之间建立一种既有利于考生发展,又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的有效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让学生在最适合学的专业发展个性潜能,让学校招到最适合学习本专业的学生。
教育面对的是人的世界,《实施意见》将高考改革落脚在“人”的发展上,从关注分数转向关注个体成长,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而考试,在考生和学校之间建立一种双向有利、长远、有效的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形式。这也是此次考试改革最大的亮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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