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时间
2014-11-10 10:12:00高考动态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
主要议程
中
主要议程
中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
主要议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会议分析研究了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定为主题是历史上首次
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定为主题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法律界。
“这是头一次,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空前重视。”知名法学家李步云对记者说。这位早年曾三次为中央政治局授课起草讲义的学者,最早提出了依法治国。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历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将法治作为主题的这还是首次。
其实,近两年来,对于法律界来说,意外惊喜何止这一桩。
“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是转折性、历史性的进步。”知名刑诉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接受采访时评论说,“(领导层的)勇气、决心、改革的力度以及现在取得的成果,那都是没有想象到的。”
细细梳理,其实不难发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主席为首的国家高层领导人,就已经在精心设计中国的法治进程,从表态到实质行动,其路径清晰可辨。
最初的惊喜是在2012年12月4日,彼时新领导班子刚刚履新不足一月。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在发表讲话时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并称要健全违宪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法违宪行为。
习近平的此番表态,颇令法学界振奋。
在这次大会上,习近平还重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后来,人们也见证了这句话的力量。
尔后,2013年元旦刚过,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了那句后来令所有人都记忆深刻的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久之后,中国法院系统密集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
2013年3月,服刑了近10年的张辉、张高平叔侄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
同年4月,李怀亮案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整天的庭审后宣判,因证据不足被羁押了近12年的李怀亮重获自由;
7月,在立案复查半年之后,浙江省高院撤销了对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田孝平、朱又平五人的原判决,宣告其无罪。
新一届领导层的法治思路最集中体现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列,进行专题论述。
法理学家、吉林大学教授张文显评价道:“在党的历史上,法治话语从未像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这样显赫。”
《决定》列举了60大项改革举措,每项下又包括相对具体的改革事项,张文显分析说,“所有改革事项都与法制改革息息相关”。
外界不会意外,从“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到强调宪法高于一切,到屡次提及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再到最近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的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将于10月召开的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习近平,这位中共史上第一位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总书记以及新一届党中央,治国思路中,法治印记清晰可见。
相关内容介绍: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会讨论哪些内容
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改革方案
十八届四中全会看点有哪些
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时间公布:10月20日至23日
十八届四中全会可能研究的课题
“行胜于言”
正如习近平自己说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法治改革推进上,习近平贯彻他的母校校风,“行胜于言”。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实施了56年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陈光中把这看成新领导层改革有力的例证之一。“劳教制度,过去把它想象得很复杂,现在还不是说废就废了,关键还是看清楚了,下定决心。”
“大家呼吁这么多年了,虽然都知道废除是早晚的事,但毕竟是这届领导实实在在地做到了。”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对记者说,这是十八大以来法治改革举措中最令他印象深刻的事件之一。
同样对症下药的还有司法改革。习近平曾指出,这些年来,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
一个直观的变化是,司法公开的进程明显在加快。
标杆性事件是薄熙来案的庭审。2013年8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5天的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审理期间,济南中院利用微博直播方式,高透明度地公开庭审各个环节的细节,令外界深感意外。
庭审期间,济南中院的微博粉丝每天数以万计地增长。薄案庭审中控辩双方的激辩,关键性证人出庭质证,薄本人的充分陈述,庭审细节的详细披露,打破了以往高官庭审走形式、隐秘性强的惯例,获得法律界的一致称赞。
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生效裁判文书除特殊情况一律上网公开。
“司法公开比以前力度大多了,法院系统做了很多工作。”侯欣一评价说。
不过,关注司法实务的学者也指出,目前司法公开的力度还远不够,例如几乎没有案件能够复制薄案的经验,“相关证人出庭制度落实情况仍然不尽如人意”。而最近到来的十八大后落马高官集中审判期,学者也发现庭审细节公开有限。
司法改革力度大
各项改革之中,司法改革受到的关注度最高。也正如习近平在作《决定》说明时指出的那样,司法改革是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司法改革新举措,在会后很快进入密集调研、推进阶段。
今年6月,习近平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等三个关于司法改革的文件。
框架意见决定,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重大改革事项,选取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改积累经验。
随后,上海率先公布已获中央通过的司改方案,改革措施包括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今后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法官检察官助理)、行政管理人员在司法机关占比分别为33%、52%和15%;实行主审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等。
多位受访法学学者表示,改革致力于革除过去的弊端,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这样的方向是符合司法本身规律的,改革成果值得期待。
“过去也提司改,多是技术、机制层面的,现在是从体制上动刀,改革方案如果真的能够推进下去,对法官、检察官的独立性,司法权的独立行使,会有实实在在的保障。”侯欣一认为。
陈光中坦言,就司法改革而言,十八大后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亮点很多。相比较而言,十六大司改比较明显的成果只有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十七大后虽然运行机制有些进步,但也仅限于技术层面,基本没涉及体制改革。而现在,难度大、复杂的司法体制与司法运作机制齐头并进,深度发展,“改革涉入深水区”。
这很可能与新一届领导层的意识相关。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习近平多次提及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之外,现任的多位政治局常委在过去也有类似的表态。
例如,李克强过去要各级党委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张德江过去也提过“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俞正声在上海时也提“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等等。
长期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李步云对记者说,现行宪法第126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他多次建议改为“不受任何机关干涉”,这不影响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涉法涉诉信访的改革也在提速。《决定》明确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继取消各省市信访排名之后,今年3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提出诉访分离,由政法机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以及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司法程序机制。
法治政府铁腕反腐
治国理政的思路也明显见于法治政府建设上。
关注国家政策新闻的人不难观察到,“简政放权”是近一年多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统计数据显示,自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之后,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连续取消和下放数百项行政审批事项。
在刚刚上任的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就约法三章:本届政府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今年7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公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选择社会化方式,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举措,被称为“史上最严公车改革令”。
同时能够看到的变化还包括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越来越大,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开范围都在进一步扩大,细化程度也逐渐提高。
“改革总体是朝着廉洁、公开、有边界的有限政府方向,这是完全符合法治政府要求的。”侯欣一称赞说。
在当选总理的中外记者会上,李克强就表态说,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这样的表态并不令外界意外。李克强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还曾与同学合作翻译过几部西方法学名著,最广为人知的是英国丹宁勋爵的《法律的正当程序》。
最令法律界称道的,是李克强那句“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知名刑辩律师田文昌说,这句话令他印象深刻,谈的是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差别,这是法治国家最基础的原则,但这么多年来没有人重视。
十八大以来,新领导层的一系列动作中,最受外界瞩目的还有反腐。
毫无争议的是,十八大后的反腐力度和成效都是空前的,截至今年7月底共有41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这一期间的反腐在原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落马时达到顶峰。
周案使习近平铁腕反腐的魄力受到了国内外的一致称颂,人们看到了他在多种场合下一再说的那句话的力量: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新华网发表署名评论文章称,周永康落马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大步。
赞誉之外,很多学者也在呼吁构建反腐和防腐的长效机制。
侯欣一观察到,一众反腐案件虽然是由中纪委主导,但明显可见的是涉案官员的“双规”时间在缩短,一般很快就会将党纪问题处理完毕移交司法机关,并且有越来越短的趋势。“能感觉到是把司法机关往反腐一线上推,这也是中央的精神。”
法治中国蹄疾步稳
在法律界,如今最为热点的研究题目之一,就是“法治中国”。
2013年年初,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问题上的一个批示中,习近平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立为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内容。
李步云正在写文章阐述自己对法治中国的看法。他认为至少包括八个方面:即民主科学立法,执政党执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治理,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司法独立公正审判,法律服务完善及建立法治文化。
陈光中特别注意到了习近平对改革的一个提法--“蹄疾步稳”,在他看来,这意味着改革不能慢吞吞,不能再等,但步子要稳,不能乱了。依法治国在全面推进。
“力度大,敢于推进,敢于担当,(领导层的)勇气、决心、现在的力度以及取得的成果,那都是没有想象到的。”陈光中道。
责任编辑:薛琳)
主要议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会议分析研究了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定为主题是历史上首次
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定为主题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法律界。
“这是头一次,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空前重视。”知名法学家李步云对记者说。这位早年曾三次为中央政治局授课起草讲义的学者,最早提出了依法治国。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历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将法治作为主题的这还是首次。
其实,近两年来,对于法律界来说,意外惊喜何止这一桩。
“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是转折性、历史性的进步。”知名刑诉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在接受采访时评论说,“(领导层的)勇气、决心、改革的力度以及现在取得的成果,那都是没有想象到的。”
细细梳理,其实不难发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主席为首的国家高层领导人,就已经在精心设计中国的法治进程,从表态到实质行动,其路径清晰可辨。
最初的惊喜是在2012年12月4日,彼时新领导班子刚刚履新不足一月。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在发表讲话时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并称要健全违宪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法违宪行为。
习近平的此番表态,颇令法学界振奋。
在这次大会上,习近平还重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后来,人们也见证了这句话的力量。
尔后,2013年元旦刚过,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习近平提出了那句后来令所有人都记忆深刻的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久之后,中国法院系统密集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
2013年3月,服刑了近10年的张辉、张高平叔侄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无罪;
同年4月,李怀亮案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整天的庭审后宣判,因证据不足被羁押了近12年的李怀亮重获自由;
7月,在立案复查半年之后,浙江省高院撤销了对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田孝平、朱又平五人的原判决,宣告其无罪。
新一届领导层的法治思路最集中体现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列,进行专题论述。
法理学家、吉林大学教授张文显评价道:“在党的历史上,法治话语从未像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这样显赫。”
《决定》列举了60大项改革举措,每项下又包括相对具体的改革事项,张文显分析说,“所有改革事项都与法制改革息息相关”。
外界不会意外,从“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到强调宪法高于一切,到屡次提及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再到最近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的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将于10月召开的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习近平,这位中共史上第一位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总书记以及新一届党中央,治国思路中,法治印记清晰可见。
相关内容介绍: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会讨论哪些内容
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改革方案
十八届四中全会看点有哪些
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时间公布:10月20日至23日
十八届四中全会可能研究的课题
“行胜于言”
正如习近平自己说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法治改革推进上,习近平贯彻他的母校校风,“行胜于言”。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实施了56年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陈光中把这看成新领导层改革有力的例证之一。“劳教制度,过去把它想象得很复杂,现在还不是说废就废了,关键还是看清楚了,下定决心。”
“大家呼吁这么多年了,虽然都知道废除是早晚的事,但毕竟是这届领导实实在在地做到了。”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对记者说,这是十八大以来法治改革举措中最令他印象深刻的事件之一。
同样对症下药的还有司法改革。习近平曾指出,这些年来,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意见比较集中,司法公信力不足很大程度上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
一个直观的变化是,司法公开的进程明显在加快。
标杆性事件是薄熙来案的庭审。2013年8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5天的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审理期间,济南中院利用微博直播方式,高透明度地公开庭审各个环节的细节,令外界深感意外。
庭审期间,济南中院的微博粉丝每天数以万计地增长。薄案庭审中控辩双方的激辩,关键性证人出庭质证,薄本人的充分陈述,庭审细节的详细披露,打破了以往高官庭审走形式、隐秘性强的惯例,获得法律界的一致称赞。
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生效裁判文书除特殊情况一律上网公开。
“司法公开比以前力度大多了,法院系统做了很多工作。”侯欣一评价说。
不过,关注司法实务的学者也指出,目前司法公开的力度还远不够,例如几乎没有案件能够复制薄案的经验,“相关证人出庭制度落实情况仍然不尽如人意”。而最近到来的十八大后落马高官集中审判期,学者也发现庭审细节公开有限。
司法改革力度大
各项改革之中,司法改革受到的关注度最高。也正如习近平在作《决定》说明时指出的那样,司法改革是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司法改革新举措,在会后很快进入密集调研、推进阶段。
今年6月,习近平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等三个关于司法改革的文件。
框架意见决定,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重大改革事项,选取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改积累经验。
随后,上海率先公布已获中央通过的司改方案,改革措施包括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今后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法官检察官助理)、行政管理人员在司法机关占比分别为33%、52%和15%;实行主审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省级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等。
多位受访法学学者表示,改革致力于革除过去的弊端,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这样的方向是符合司法本身规律的,改革成果值得期待。
“过去也提司改,多是技术、机制层面的,现在是从体制上动刀,改革方案如果真的能够推进下去,对法官、检察官的独立性,司法权的独立行使,会有实实在在的保障。”侯欣一认为。
陈光中坦言,就司法改革而言,十八大后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亮点很多。相比较而言,十六大司改比较明显的成果只有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十七大后虽然运行机制有些进步,但也仅限于技术层面,基本没涉及体制改革。而现在,难度大、复杂的司法体制与司法运作机制齐头并进,深度发展,“改革涉入深水区”。
这很可能与新一届领导层的意识相关。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习近平多次提及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之外,现任的多位政治局常委在过去也有类似的表态。
例如,李克强过去要各级党委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张德江过去也提过“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俞正声在上海时也提“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等等。
长期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李步云对记者说,现行宪法第126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他多次建议改为“不受任何机关干涉”,这不影响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涉法涉诉信访的改革也在提速。《决定》明确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继取消各省市信访排名之后,今年3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提出诉访分离,由政法机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以及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司法程序机制。
法治政府铁腕反腐
治国理政的思路也明显见于法治政府建设上。
关注国家政策新闻的人不难观察到,“简政放权”是近一年多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统计数据显示,自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之后,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连续取消和下放数百项行政审批事项。
在刚刚上任的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就约法三章:本届政府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今年7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公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选择社会化方式,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举措,被称为“史上最严公车改革令”。
同时能够看到的变化还包括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越来越大,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开范围都在进一步扩大,细化程度也逐渐提高。
“改革总体是朝着廉洁、公开、有边界的有限政府方向,这是完全符合法治政府要求的。”侯欣一称赞说。
在当选总理的中外记者会上,李克强就表态说,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这样的表态并不令外界意外。李克强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还曾与同学合作翻译过几部西方法学名著,最广为人知的是英国丹宁勋爵的《法律的正当程序》。
最令法律界称道的,是李克强那句“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知名刑辩律师田文昌说,这句话令他印象深刻,谈的是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差别,这是法治国家最基础的原则,但这么多年来没有人重视。
十八大以来,新领导层的一系列动作中,最受外界瞩目的还有反腐。
毫无争议的是,十八大后的反腐力度和成效都是空前的,截至今年7月底共有41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这一期间的反腐在原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落马时达到顶峰。
周案使习近平铁腕反腐的魄力受到了国内外的一致称颂,人们看到了他在多种场合下一再说的那句话的力量: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新华网发表署名评论文章称,周永康落马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大步。
赞誉之外,很多学者也在呼吁构建反腐和防腐的长效机制。
侯欣一观察到,一众反腐案件虽然是由中纪委主导,但明显可见的是涉案官员的“双规”时间在缩短,一般很快就会将党纪问题处理完毕移交司法机关,并且有越来越短的趋势。“能感觉到是把司法机关往反腐一线上推,这也是中央的精神。”
法治中国蹄疾步稳
在法律界,如今最为热点的研究题目之一,就是“法治中国”。
2013年年初,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问题上的一个批示中,习近平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立为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内容。
李步云正在写文章阐述自己对法治中国的看法。他认为至少包括八个方面:即民主科学立法,执政党执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治理,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司法独立公正审判,法律服务完善及建立法治文化。
陈光中特别注意到了习近平对改革的一个提法--“蹄疾步稳”,在他看来,这意味着改革不能慢吞吞,不能再等,但步子要稳,不能乱了。依法治国在全面推进。
“力度大,敢于推进,敢于担当,(领导层的)勇气、决心、现在的力度以及取得的成果,那都是没有想象到的。”陈光中道。
责任编辑: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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