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1高职单招考试、对口专业考试推迟举行
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近期相关考试推迟举行,现公告如下。
1.高职单招考试。原定于3月1日-4日进行的2021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单招)报考缴费和原定于3月20日-24日期间组织的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2.对口专业考试。原定于3月6日-7日、10日-14日组织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对口专业各类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3.“3+4”转段考试。原定于2021年3月份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与本科高校试点对口贯通转段测试(简称“3+4”转段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安排由相关高校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4.舞蹈类和音乐类(含声乐类、器乐类)专业统考。因疫情影响暂停的2021年舞蹈类和声乐类专业统考,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适时恢复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舞蹈类和声乐类专业统考已完成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考试成绩将于考试全部结束后统一公布。器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将于3月份公布。
因舞蹈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未确定,相关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先行报考有关高校校考。录取时,对于我省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校考专业,仍须相应类别专业统考合格才予以投档。
5.其它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校际联考,艺术类校考及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等,具体考试安排由相关高校另行通知。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高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调整出行安排,安心备考。
感谢各位考生和家长的理解支持。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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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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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1年1月学考合格性考试3月5日至7日举行
根据辽宁省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各普通高中学校春季开学时间,经研究,定于2021年3月5日至7日举行我省2021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