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要求,我校在2021年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吉林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215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1年4月15日—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
五、工作程序
1.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于2021年5月30日10:00后在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21年5月30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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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一、招生计划140人,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分省计划,于5月下旬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二、招生专业及类别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全部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一。三、报名对象及条件1.报名对象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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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一、机构与原则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筑梦计划”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