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高校: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我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部署要求,2021年我省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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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教育部决定,2021年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各地和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工作方案,优化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招生录取等工作安排,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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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比例,促进教育公平和区域平衡发展,根据《关于继续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一)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