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艺术类考试招生将有5大变化!
日前,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对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制定了5点改进意见,请考生及家长们一定要留意!
一、取消艺术史论(音乐史论)专业统考
从2022年起,取消艺术史论(音乐史论)专业统考,艺术史论(音乐史论)专业安排在普通类相应录取批次并执行相关招生录取政策。
二、练耳及乐理科目推行划片区考试
从2022年起,音乐类专业的练耳及乐理科目推行划片区考试,考生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音乐表演[声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专业和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声乐演唱科目合并
从2023年起,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专业和音乐学专业的声乐演唱科目统一考试标准,考生只需参加一次考试,成绩共用。该科目考试成绩按各专业的分值比例分别计分。
四、音乐学专业考试需填报四首备选歌曲
从2023年起,参加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声乐演唱考试科目需填报四首备选歌曲,考试时从填报的四首歌曲中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
五、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统考类别调整至戏剧与影视类
从2023年起,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统考由音乐表演类调整为戏剧与影视类,使用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统考成绩,专业名称为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声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音乐剧]专业名称调整为音乐表演[声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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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方式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44号)精神,在充分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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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文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
教监管厅〔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文件),按照“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持依法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