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调整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安排
根据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决定调整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安排,具体如下:
1.现场确认。2021年10月18至10月22日;考生须于2021年10月26日16:00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2.院校上报招生章程。院校须在2021年10月22日前完成。
3.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2021年10月2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
4.志愿填报时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20:00。
5.测试和录取时间。
第一阶段:2021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11月13日(周六)各院校统一组织测试(面谈)。各院校须在11月18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11月19日至11月25日。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第一阶段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院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院校办理录取手续。各院校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
有关工作要求,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考生需提前了解户籍所在地防疫有关要求,遇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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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延长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网上报名时间
因我省部分县区受水灾等因素影响,经研究,决定延长我省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网上报名时间至2021年10月15日12:00。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5日18:00。请未报名的考生一定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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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校:为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完成高职扩招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认真落实高职扩招主体责任高职扩招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单位)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2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