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2年艺术统考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
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包括视唱练耳、专业主科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300分,其中视唱练耳60分,专业主科240分。
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的考生,此三项只能选择一项参加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除参加少数民族特色专业考试外,还可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三项主科(不再加试视唱练耳)中任选一项进行加试(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考生要填报其他音乐类专业志愿,可再相应选择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考试内容:单音、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模唱,视唱为简谱或五线谱。
(2)专业主科
①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唱法使用钢琴伴奏,伴奏由考点统一选派,考生一律不得自带;流行唱法自备伴奏(CD碟或U盘,CD碟或U盘内只能存储当场考试所使用的曲目,音频为MP3格式)。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唱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唱曲目的音域要求;音准,节奏准确,咬字、吐字清晰;掌握歌唱呼吸,具有控制声音音色和力度的能力;声音统一,换声区声音过渡自然,掌握歌唱共鸣;能准确把握作品的演唱风格,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考生曲目演唱过长时,当执主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叫停考生考试,叫停考试不影响评委评分。
②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进行演奏。器乐分为键盘、管弦、民乐三种类型,考生须从中选择一种类型参加考试。
考试要求:完整地演奏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与音乐要求,演奏姿势规范,具有良好的乐感与音乐表现能力,音准、节奏准确。考生曲目演奏过长时,当执主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叫停考生考试,叫停考试不影响评委评分。
③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过长时,当执主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叫停考生考试,叫停考试不影响评委评分。
④作曲考生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乐器(钢琴)演奏、试唱练耳。基础理论和写作部分的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时长为180分钟;乐器(钢琴)演奏、试唱练耳部分的考试与器乐演奏主科考试一起进行,考试要求一致。
3.考试流程
(1)面试
考生应在《准考证》上规定考试时间前4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区,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随机抽取考场,在候考区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区不得喧哗、吵闹、练声、练琴、交头接耳。
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再次查验身份无误,按要求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包含演唱/演奏、视唱练耳两个环节,分别进入两个考场,完成两个科目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有兼报项目的,只加试兼报项目的专业主科,不加试视唱练耳科目。
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笔试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并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体温检测、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检查验证环节,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生须按照要求就坐。监考教师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时,考生举手示意,按监考老师要交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离开。
考试结束后,考生带齐随身物品按要求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4.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2)考生报名时,声乐考生须根据所演唱的曲目确定自己的唱法(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演唱),器乐考生须根据所使用的乐器确定自己参加考试的器乐类型(键盘、管弦、民乐)。
注:键盘包括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等。管弦包括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长笛、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中音号、次中音号、萨克斯、竖琴、巴松、吉他、西洋打击乐等。民乐包括二胡、琵琶、大阮、中阮、小阮、竹笛、扬琴、唢呐、笙、古筝、柳琴、板胡、古琴、伽倻琴、民族打击乐等。
(3)考场只提供钢琴、架子鼓和谱架,声乐流行演唱提供音响、话筒。除上述设备外,考生考试所需的其他乐器自备。竖琴、马林巴等特大件乐器,考生需提前安装调试好,并提前与考点考务组预约安放在考场,考试时不另安排安装调试时间。
(4)考生参加考试衣着应整洁、大方、得体,提倡素颜考试。
(5)考生提供的伴奏曲谱、伴奏音频质量由个人负责。声乐(民族/美声)考生提供的伴奏曲谱必须是打印稿,且曲谱清晰、无褶皱和涂改,可为简谱或五线谱;声乐(流行唱法)考生提供的伴奏音频格式为MP3格式,并保证能在CD机、电脑等设备上正常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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