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文件精神,202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通过审核的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分省高校专项计划数,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公布。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集群)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鉴于我校实际办学情况,校本部与威海校区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报名、分别认定、分别录取”的原则,校区之间可以兼报,优惠政策可以兼得。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均招收理科考生,在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0日-4月25日
报名步骤: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由考生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平台,所有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
考生应保证所有的报名材料清晰可辨,材料上传不完整、不清楚、上传申请材料错误的我校不予材料审核。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选拔程序及录取办法
1.报名资格审核
2022年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材料审核。
2.考生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3.录取办法
公示合格考生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位置填报其公示的专业,且专业服从调剂,我校根据公布的分省计划数,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以该省份划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
五、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六、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本部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活动中心427室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85216、86414771
(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QQ群:558463825
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s://zsb.hit.edu.cn
威海校区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
(威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264209
电话:0631-5689455
传真:0631-5689455
网址:http://zsb.hitwh.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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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特点和招生需求,学校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招生对象相关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内农村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二、招生计划学校预留105个理工类招生计划用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必选物理),根据各省考生实际报名情况及往年录取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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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招生对象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二、报考条件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2年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