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为做好2023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考对象与考试科目
1.高三学生报考科目为高考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和选考科目(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
2.高二学生报考学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学考)、物理(学考)。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
1.网上信息输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2023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考生须仔细核对录入的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含照片)和报考科目准确无误,方可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
2.资格审核
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系统”,确认报名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逾期(时)将不予办理。考试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进行考试信息确认、或已进行考试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三、其他事项
(一)高考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二)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科目的学考,每科考一次。如果某科目学考等级不合格,可在本次开考的学考科目中自主报考相应科目。
(三)考生在报考选考前须获得相应科目的学考合格及以上等级。考生要根据本人兴趣特长,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每生限选考3科,每科最多报考2次。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确定后不得更改。
(四)社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情自行选择报考科目。
(五)考生须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残疾考生在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七)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会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1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文件规定,学考报考费每人每科次20元;高考外语及选考报考费每人每科次40元。
各地要做好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广泛宣传考试报名政策,尽早将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周知考生,确保考生知晓相关招生政策。要加强对考生信息和报名条件的核查,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信息,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要周密部署,结合考生报名情况提早谋划好考点安排,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