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校地安门中学被撤 退休教师把教委告上法院
昔日的地安门中学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百年老校地安门中学于2008年被撤销后,一些退休教师要求东城区教委公开撤销相关行政文书,并将东城区教委告上法院。今天上午,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
东城区教委表示,原告要求公开的相关信息,材料并不属于东城区教委的归档范围。他们已经告知获取该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教师
学校被撤 要求教委公开撤校信息
据原地安门中学副校长马全根回忆,2008年3月11日下午,时任东城区教委副主任的冯洪荣向全体教职工口头宣布了区委区政府撤校的决定,宣布由另一所学校接管(现为五中分校)。
教委的人没给书面决定,也没更多解释。
此后,部分老师转至其他高中,部分老师留在原校,还有一些“自谋出路”。
一些教师认为,学校被撤销是行政行为,应该有行政文件。为此,他们到教委和区政府咨询、查找学校被撤销的相关文件。
马全根说,在迟迟等不到教委书面答复后,包括他和81岁的柳老师在内的5名平均年龄70岁的退休教师,联名将东城区教委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东城区教委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法,判令东城区教委公开撤销北京市地安门中学的全部政府信息。
教委
已告知原告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上午8时30分左右,近20位来自原地安门中学的教师及老校友陆续来到法院门口,等候换取旁听证。
9时30分,在同事和家人搀扶下,5位原告缓缓走进法庭。
东城区教委辩称,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就原告的申请给予了明确的答复,不存在“在法定期限内未予答复”的情形。
东城区教委解释,教委在2014年11月15日和17日分别收到原告申请,回执中明确在2014年12月5日和8日前给予答复。
但由于教委需要延长答复期限,遂又通知原告延长21天答复,实际上在12月18日原告就已经领取了2份答复函。
教委表示,原告要求公开的相关信息,根据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信息材料并不属于东城区教委的归档范围。原告要求公开“区委区政府关于撤销地安门中学的决定”,教委已经告知其获取该信息的途径和方式。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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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地安门中学前身可追溯到清朝光绪年间。
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清政府将该校批拨为首善中学堂。1907年更名为顺天高等学堂。
新中国成立前,这所学校曾依次更名为京兆一中、河北高中(简称“冀高”)、省立北京高级中学等。
1952年,学校与河北北京师范学校初中部合并,改名河北北京中学。1972年改名北京市第一四四中学。
1982年更名为地安门中学。1998年更名为东城综合高中。文/记者 王晓飞
(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