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幼儿园分三等级 违规招生、违反师德不予评级
2014-11-06 11:23:20教育热点
新华网成都11月5日电(记者吴晓颖)记者5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已正式出炉。办法规定,成都市幼儿园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详细
新华网成都11月5日电(记者吴晓颖)记者5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已正式出炉。办法规定,成都市幼儿园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其中详细规定了幼儿园如出现违规招生、校园安全事故、违反师德等情况将不予评级,被一票否决。 据悉,2012年成都市曾出台《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而此次《办法》的出台对前者进行了修订完善,更加注重提高幼儿园内涵发展的评分权重。如是否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等,更加关注保教实施的过程和质量,在硬件方面的分数权重则有所降低。 记者看到,最新出台的幼儿园等级评定细则中评定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包含一级指标5个: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工作、儿童发展、办园效益;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51个。其中,家长满意率、幼儿是否喜欢本班教师等均纳入评级指标:幼儿园必须满足该园90%以上幼儿喜欢本班教师,愿意上幼儿园;未达到该指标,要酌情扣分。 办法规定,一级园的评定由成都市教育局负责。对新设立的幼儿园,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幼儿园的办园条件,预评为二级或三级,办园满一年后才可正式申报等级评定。二、三级幼儿园原则上3年后申报更高等级。 幼儿园在出现8种情况时将不予评级,被一票否决。其中包括经费不能保障正常运转;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伙食费被挪用;园舍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表演比赛或训练;进行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实验和活动;三年内发生过传染流行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现过违规招生、校园安全事故、违反师德,或曾遭举报并被有关部门查实等情况,都属于“硬伤”,将不予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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