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怀敬畏之心,教育终将不同
■杨国营
约尔格·德慕斯发飙了。这位生于奥地利的钢琴家是维也纳学派的代表性人物,被视为近一个世纪以来最杰出的钢琴大师之一。87岁的他日前在上海一家音乐厅举办独奏音乐会,遗憾的是,最终媒体报道的焦点不是这场世界级演出如何精彩,而是现场聒噪的一些“熊孩子”,他们惹恼了约尔格·德慕斯,致使音乐会一度中断。
搅了国际钢琴大师的独奏音乐会,堪称“熊孩子”们的又一“代表作”。媒体、公众固然对孩子们多有微词,但碍于“孩子们还小不懂事”,于是将批评的矛头指向“熊孩子”们的家长——这样的指向无疑是准确而恰当的。也许有人以为大可不必小题大做,他们可能没意识到,孩子的吵闹冒犯了艺术家,冒犯了现场观众,也让音乐会的组织者和工作人员难堪。部分家长或许是为了让孩子从小接受艺术熏陶,可惜他们太心急了。不得不说,在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两个维度上,这些家长都没有做好。
“熊孩子”及其家长之所以遭受舆论责难,根源在于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对艺术和社会公德的敬畏之心,这比让孩子从小培养对艺术的兴趣更为重要,更接近教育的核心价值。郎朗、李云迪只有那么几个,绝大多数孩子未来是坐在台下的观众。听大师音乐会是培养公民素质的途径之一种,一些家长偏偏找错了重点。而敬畏之心是一个人道德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德育的重要旨归。谈到德育,教育界流行一句话,“不是锤的敲打,而是水的轻歌曼舞,使鹅卵石获得了完美”。德育是浸润式的,渗透在孩子学习、生活的日常中。
如果有人不把孩子在音乐会上的喧哗当回事,那么下面这则新闻的警示意义足够重大:北京某知名音乐学校16名学生涉毒被拘。据新华社报道,近年来,大麻等毒品有向校园内渗透的趋势。据统计,2014年北京市共查获涉毒未成年人100余名。禁毒专家指出,由于青少年神经系统发育还不完全,人生观、世界观也没有形成,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是双重的、深远的。
痛心之余,不得不说,一些学生犯下涉毒这样的大错,家长和学校都难辞其咎。涉毒不但违法,更是对自身生命健康的不负责任。一些青少年之所以没有抵制住毒品的诱惑,主要出于好奇、逆反等心理,觉得“刺激”“好玩”。试想,倘若他们心怀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之心,自觉远离毒品,即便有机会接触到,也能坚定抵制诱惑。可问题又来了,不少涉毒学生是未成年人,家长和学校是否教育过他们对法律和生命有敬畏之心?对于自身肩负的这份教育职责,家长和学校是否也有足够的敬畏?
相比于涉毒,少数学生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和精神侮辱显得更具侵略性。上周,媒体曝光了两起典型案例:一是“女生太邋遢引‘公愤’,5名女同学一起打耳光致其十级伤残”,一是“甘肃一初中女生6分钟被同学扇38下”。更令人齿冷的是,在后一起案例中,在那名初中女生被同学殴打的视频中,不时传来笑声和“太精彩了”等言辞。无论是打人的还是围观喝彩的,在他们身上那股浓烈的戾气之下,我们看不到他们对他人生命安全和人格尊严的敬畏之心。有人为这些行凶的学生辩解说,打人行为也是事出有因,她们很可能平时都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老师眼中的好学生。这种说辞恰恰道出了问题所在,一些家长和学校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只是告诉他们应该做什么,如好好学习、要有礼貌等,却没有告诉他们哪些事情是不应该做的,哪些事情是坚决不能做的,是违反道德底线甚至触犯法律的。
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此言精辟概括了敬畏之心的内涵和价值。但反过来看,人若无敬畏之心,恐怕也就难免身不正、言无规、行无止。应当说,无敬畏之心是诸多社会病之一种,与家庭和学校教育互相影响,必须引起每个人的深刻警醒。
一周舆情榜(11.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