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四法为教育撑腰
教育类地方性法规,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有力推进了当地教育现代化发展。
■本报记者 史望颖 通讯员 陆灵刚
宁波鄞州区姜山镇丽水幼儿园是一所农村民办幼儿园,去年被区政府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以后,一年就获得了政府各项补助36万元,幼儿园用这些补助进行了外墙翻新,铺上了塑胶地毯和草坪,添置了大型玩具,还开辟了多功能室。
丽水幼儿园的变化,源自于宁波市出台的一部地方性教育法规——《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的颁布。该条例从立法的层面上,对宁波市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2年7月1日,《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施行,该条例被认为是目前国内学前教育领域最具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2009年3月1日,《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颁布,该条例是国内第一部专门针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2007年1月1日,《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施行,宁波成为全国首个为民办教育地方立法的副省级城市;2004年1月1日,《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颁布,该条例是全国首个地方性学校安全法规……从2004年至今,作为计划单列市的宁波,已接连出台4部具有创新性的教育类地方性法规,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有力推进了当地教育现代化发展。
立法破解教育发展难题
“制定这些教育类地方性法规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解决现实中出现的教育问题,解决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宁波市教育局局长沈剑光告诉中国教育报记者,“通过立法,主要推进工作中政府文件不能达到的范围和力度。”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何乐君说:“较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效力层次更高,涉及面更广,也更具有稳定性。从实施效果看,这些法规对近年来宁波市教育改革探索出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固化,较好地体现了地方性法规拾遗补缺的作用。”
以往学生在学校出现安全问题,有关民事方面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虽然教育部2002年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但内容涵盖面不广,时常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为此,宁波2004年出台了地方性学校安全法规——《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
宁波市江东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副校长封志敏说,《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明确了各方对未成年人的职责,对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这使长期以来一直牵制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大量精力的校园安全问题有法可依,使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有章可循,减少了责任纠纷,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
在《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的指导下,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实验学校成立了突发事件处理办公室,该办公室收集了校内所有师生详尽的个人信息,配备了各类应急设施、常用药物以及专用电话。
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7点左右,一位老人急匆匆地跑进小港实验学校,说他的孙女平时下午5点就到家了,今天到现在还没回家。了解情况后,该校突发事件处理办公室的值班教师拿出该班的学生登记表,组织班主任联系其他学生。不过几分钟,就在其他学生家找到了该女生。
在宁波,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强有力的竞争者。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共有民办学校1110所,在校生约39.34万人,占全市学生总数的近三成。
宁波慈溪阳光实验学校校长施国柱说:“宁波的民办教育发展较早,学校办起来了,但相应的管理办法几乎没有,每遇到一个问题,都会使学校举办者、管理者和教师人心惶惶,没有安全感。《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实施后,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有据可循,举办者和聘用教师的权益都有了保障。”
记者了解到,为了落实条例中明确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法律地位,完善民办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宁波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人事编制管理部门对部分民办学校核定一定数量的自收自支事业教师编制指标;组织符合规定条件的民办学校,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教师提供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推动民办学校专任教师享受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符合相应条件的教师将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前些年,宁波老百姓对学前教育“入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反应强烈。如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让更多的儿童接受优质平价的学前教育,成为该市教育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2012年7月,《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在国家启动实施“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后及时出台。该条例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规划和建设、保育和教育、扶持和保障等作了明确规定,在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方面,进行了有益、有效的探索。
依据该条例,宁波加强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投入保障,市财政投入近30亿元,共新(改、扩)建240多所省定标准化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建成率达到100%。
用法律畅通沟通协调机制
“立法能够厘清责任,现实中出现的不少问题单靠教育部门是解决不了的,往往会出现政府统筹力度不足和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而通过立法的形式,能打破部门分割,整合各部门之间的资源。”沈剑光说。
长期以来,校企合作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的状态。政府对校企合作的引导、鼓励和扶持缺乏有效的措施保障,校企合作协调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建立或完善由教育、财政、人社、农业等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解决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协调机构缺失的问题。而且宁波市人大还对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工作的落实。
“校企通公共服务平台”就是《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颁布后的重要成果之一,该平台囊括全市45所中高职院校、50多个行业协会以及200多个培训机构信息,提供学生找工作、找培训、找实习,企业找服务、找人才、找专家、找技术等对接服务。
校企通开通两年来,共注册学生26189名,企业7186家,举办校企合作面对面洽谈会20场次,实现校企合作对接项目160余个,发布各类招聘就业信息累计4.5万多条。
不久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基于‘院园融合’的校企合作育人长效机制探索与实践”项目,获得了第七届国家级职教类教学成果一等奖。该校依托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科技园打造“校企合作的升级版”。目前,园区已有注册企业225家,这些企业中有200多名技术骨干承担专业课程,企业参与建设课程114门,为4300多人次学生提供职场化训练、项目和实训实习岗位。
宁波道和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总裁上官宗粦的另一个身份是宁职院的专业教师,他告诉中国教育报记者:“把企业的真实项目拿给学生操作,学生能提前进入实操阶段,企业也能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和选拔合适的人才。”
据统计,目前,宁波45所职业院校已与150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在《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的指导下,宁波职业教育有效促进了专业设置与产业之间的对接,形成了“重点工程开工之日,即是职业院校专业开办之时”的办学模式,真正做到了“办好一个专业,兴旺一个产业”。
构建系统性立法思维,进行教育立法储备
沈剑光表示,宁波市出台教育类的地方性法规是有系统性思维的,提前规划,进行立法政策储备。在前期对教育问题进行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纵向、横向比较,按照“哪个更为迫切先出台哪个”的原则出台。
记者了解到,10月29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目前正在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连同该条例在内,从1995年至今,宁波市已制定了8部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涉及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学校安全、教育督导、校企合作、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和终身教育,涵盖了各个年龄阶段的教育,同相关教育领域上位法一起,构成了宁波市较为完善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早在2008年制定《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时,我们就在思考制定《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提早进行各项工作准备,等到时机成熟了,该条例的出台也就水到渠成了。”沈剑光告诉中国教育报记者,该条例将通过立法建立促进终身教育发展的保障机制,满足全民终身学习的需求。
以往终身教育发展未建立市级统筹领导机构,易造成各级政府及部门之间职责分摊不清晰,跨部门的协调和统筹困难。此次立法将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促进委员会,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辖区内终身教育的统筹、指导和监督。
据悉,在此次立法中,将建立终身教育经费筹措机制,并保障逐步增长。同时,立法还将促进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终身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在已设立的国家开放大学宁波分部和宁波市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筹建市民学分银行,逐步整合各级各类培训资源、成人高等教育资源,形成开放的学习平台,形成完整、互通的终身教育体系。
“在立法的推动下,宁波教育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最终达成共识,凝聚各方合力、推进教育工作向前发展、惠及广大民生。”沈剑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