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七校长“落马”的反思
一年多来,深圳有7名中小学校长因受贿落马。专家认为,学校管理机制要规范,不能在封闭的小圈子里一个人说了算,要通过校务公开化、分权与制衡、轮岗机制等,防止校长权欲膨胀。
■新华社记者 赵瑞希
大到一栋楼,小到一斤肉,从工程招投标到校服采购,从教学招生到学校建设……这些都能成为他们收受贿赂的工具。一年多来,深圳先后有7名中小学校长因受贿落马。专家认为,一旦对中小学校长缺少监督,校园里就极易形成“独立王国”,滋生腐败。
“教改杰出校长”涉嫌受贿数百万 一年七校长落马
吕静锋从教近30年,曾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黄炎培杰出校长奖”等多项荣誉。然而,这名曾经杰出的校长却因涉嫌严重违纪,收受贿赂于7月17日被逮捕。经过数月侦查,目前吕静锋涉嫌受贿一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值得关注的是,2013年7月至今,深圳已先后有7位中小学校长因受贿落马。如龙岗区南湾学校校长李化春和龙岗区平安里学校校长王某,分别因受贿21万元和3.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和3年;宝安区松岗第二小学校长黄某,因受贿4.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3年。
2014年7月至10月,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原校长裘一民、龙岗区实验学校校长果某、福田区华富小学校长芮某,分别因涉嫌受贿罪被检方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中。
纵观校长落马案件,其中原因一方面是校长手中集中了过多的资源和权力;另一方面在于校长负责制下权力缺少监督,使学校成为校长的“独立王国”。
相比其他行业和领域,教育系统的贪污腐败现象往往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衡量。它更多损害的是教育部门形象,尤其是对青少年学生的价值观等造成负面影响。
校园腐败重灾区:招生、采购、基建……
办案检察官说:“校长们手中的权力范围很广,稍加动用便兑换成了物质利益。”那么,在教育领域,到底有哪些腐败空间?
——招生收受好处费。由于中小学校长在学位上拥有决定权,深圳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都要请他们帮忙并送上好处费。如龙岗区实验学校校长果某,涉嫌帮助多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读该校并收受了数十万元的财物;罗湖某学校校长邓某,违规办理了13名学生入读手续,并收取了社会中介的好处费……
——采购招投标中收受回扣。落马的多名中小学校长在智能化基础建设、教学设备采购、网络工程改造等招投标中收受回扣,让招投标流于形式。如龙岗区南湾学校校长李化春在学校采购相关教学设备时,先后收受某公司老板21万元,并安排该老板和学校一起制作设计方案和招标书,促使该老板“顺利中标”。
——基建工程收受好处。工程基建虽已大都剥离出校长的权力范围,但案件中,有的校长是工程筹建负责人之一、有的项目工程款结算需校长签字划账等,因而给了校长从中收受贿赂的空间。如龙岗区某学校校长李某,利用20万元以下校园工程可由学校内部简易招标的权限,帮人承揽了体育馆场地、办公室改造等多项工程,并收受好处。
——食堂购菜套取伙食费。龙岗区平安里学校校长王某,与送菜公司相关人员商议,以虚构购菜数量的方法,将学校伙食费专用账户内的钱套取出来,纳入私设的“小金库”,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宝安区松岗第二小学校长黄某多次收受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给予的好处费。
——报销造假骗取公款。龙岗某小学校长周某,利用暑假组织教师旅游,以多报旅游人数的方式骗取公款11万余元。龙岗区实验学校校长果某,多次指使他人将私人费用纳入公款报销等。
此外,还有一些落马中小学校长在决定公务车定点维修、教师入编等环节,利用职权收受好处。
“一言堂”不受监督 学校管理须堵漏洞
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小学大多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同时兼任学校的党支部书记,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
办案检察官说:“有些校长将各项权力统揽在手中,任期又较长,于是就成了学校里说一不二的权威。有的校长作为学校的创建者或首任校长,一直任职到‘出事’,时间一长,其手中的权力和资源一旦没有监管和把控好,在这个相对独立的‘王国’里,也就容易导致权欲膨胀、权钱交易。”
面对校长手揽大权这一现实,检察官认为,现在校长们权力范围较广,承办的部分工作如招生、入编、工程、采购、公车维修、学校饭堂的肉菜配送等等,建议可以由主管部门剥离,而将校长们的工作重心移到教学及管理上来。
记者调查了解到,和其他行业领域一样,教育系统贪腐现象的主因仍是领导干部“一言堂”,权力不受监督。尽管学校召开了行政会进行讨论,但最终仍由校长说了算。如教辅资料的采购,有一整套的程序,包括教科室负责联络、年级教研组长负责选择资料和谈价等,但最终校长不点头,程序就成了摆设。
专家认为,学校的管理机制要规范,不能在封闭的小圈子里一个人说了算,要通过校务公开化、分权与制衡、轮岗机制等,防止校长权欲膨胀。同时还需同步强化外部监督,形成一个责任明晰、监督到位的良性运行体系,驱除校园滋生腐败的基因,还校园一片本色的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