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向度责难“超级中学”有失公允
单纯批评某一所在现有规则体系下将“筛选功能”发挥到极致的“超级中学”,或希冀该学校实现具有内在超越性的主动变革,显然犯了不顾结构性掣肘因素而将价值应然片面当成实然的理论幼稚病。
■李涛
以河北衡水中学为代表的“超级中学”日前再次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一方面,该校因拥有奇高的升学率和“北清率”连续15年荣获省高考冠军而成为中国百强中学、十大名牌中学和国家级示范学校,吸引了全国各地优秀学子;另一方面,该校却又被舆论标签化为已然污名化了的“超级中学”,并进一步确证它是一个“反教育”的高考训练营和“考试机器加工厂”。这种相距甚远的评价事实上并不矛盾,它本质性折射出中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深层困局。
我国高中段的基础教育本质上具有“双重功能”。一是“筛选功能”,目的是将分层化的高等教育资源合法理性和合法律性的分配给不同的个体,前者保证稀缺高等教育资源要素分配的合目的性,其社会学意义是促进阶层的合理流动,后者是保证稀缺高等教育资源要素分配的合程序性,其社会学意义是实现阶层再生产的自我认同。二是“育人功能”,它包纳为“社会培育具有完善人格、情操和责任感的合格公民”和为“高校培育接受过良好德行、学力、能力全面基础训练而具有初步学术、专业培养潜质的合格生源”。最优状态下,高中段基础教育“筛选”和“育人”的双重功能无疑应该是彼此统一且互不相异的,一方面,培养高中学生全面良好素质,塑造未来合格的社会公民和高校生源;另一方面,通过最大化遵循合目的性和合程序性的教育筛选规则逻辑,确保高中人才培育与高等教育人才培育双向轨道的理性并轨,进而在以“个体综合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公平筛选轨道中达成教育分流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显然,以衡水中学为代表的“超级中学”之所以备受社会公众舆论诟病,其核心症结即是在“双重功能”的主观确认上发生了困难。这类学校无疑都更为凸显和追逐“筛选功能”上的成功,而对于“育人功能”,则显然必须首先服从于“筛选功能”。如果“筛选功能”并不能从深层真正引导上述理性化的“育人功能”,那么任何一所高中学校自然都没有独立承担理性化育人功能的内在主动性和超越性,哪怕这些中学开展有限的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培养,最终也难逃为“筛选功能”服务的工具命运。由此可见,舆论过于强调“育人功能”,而有意轻视或无视现实层面的“筛选功能”,单纯责备和批判某一所在现有规则体系下将“筛选功能”发挥到极致的“超级中学”,或希冀该学校实现具有内在超越性的主动变革,显然是犯了不顾结构性掣肘因素而将价值应然片面当成实然的理论幼稚病,其对学校单向度的责难并不公平。
笔者以为,破题上述困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形成超越性的高中教育办学。衡水中学显然不是中国高中教育发展模式的唯一,现实的“筛选功能”根深蒂固地左右了中学在生存层面上的惨烈竞争。在现有选拔体系下,学校最大化遵循“筛选”逻辑注定需要严格凸显流水线式异化的工具性“育人”逻辑,而最小化或无视考虑理性化的“育人”逻辑。衡水中学等“超级中学”作为当前规则的受益者,要他们主动变革不仅存在现实的利益阻拦,还存在摆脱路径依赖的艰难。但其他中学若要承载探索真正理性化的“育人”和“筛选”平衡之路,又缺乏现实的绩效合法性和社会支持系统来分散风险。由此,同质化办学趋势很难纠偏,要真正实现突围最终只能依赖“超级中学”的自我超越。其次,实现主体性的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以统一化的笔试分数为全部选拔依据的高考制度仅仅凸显了“程序公平”,并非“实质公平”。因此,从考试内容上凸显多样性和灵活性,从考试制度上突出多元化和主体性,逐步将招生自主权放手给高校是打破高中办学同质化和工具化的核心;再其次,理性控制高中学校规模。“超级中学”的兴盛,不仅有提高升学率的绩效动因,还有现实因素:城乡教育差距使公众希冀教育公平,“超级中学”逐渐成为各地政府用较少的财力投入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选择。大面积的优质校规模膨胀和薄弱校撤并最终使“超级中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缺乏精雕细琢而流水线式培养学生以服务于教育筛选功能的“超级中学”模式自然难以避免。(作者系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西南大学教育政策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