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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组合拳”推进校长职级制

2015-01-09 10:33:12教育热点
原标题:威海“组合拳”推进校长职级制  山东省威海市出台7项制度,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专家治校、教育家办学。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威
原标题:威海“组合拳”推进校长职级制

  山东省威海市出台7项制度,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专家治校、教育家办学。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出台《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立体化构建校长选聘制度、校长职级管理制度、校长考核评价制度、校长交流任职制度、校长培养培训制度、校长和教师管理体制、现代学校制度等7项制度,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专家治校、教育家办学。

  2014年,威海市委、市政府将校长职级制改革列入目标绩效考核、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社会体制改革重要事项,成立领导小组。近日,威海市政府又召开启动会议,全面部署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并在乳山市、高新区正式启动试点。

  “威海校长职级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着力建立7项制度,建立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促进校长的专业化发展。”威海市教育局局长于胜涛说。

  校长选聘制度建设方面,实行校长、副校长聘任制。主要实施改革的中小学校长一律取消行政级别,现任校长保留行政级别,实行档案管理;新设立的中小学不再确定行政规格,新任校长不再套用行政级别。

  校长职级管理制度方面,一是根据实际测算,确定校长职级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分四级九等,并适当调增校长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市域统一的绩效工资标准,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教育部门按照奖优罚劣导向考核分配。

  校长考核评价制度方面,威海充分考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规模大的学校的办学难度,设置难度系数和权重比例,更加注重校长在学校原有基础上取得的发展变化幅度,激励校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建立社会参与的校长办学满意度评价制度、校长评级升降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打破校长“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旧有格局。

  校长交流任职制度方面,威海建立了校长定期交流任职制度和优秀校长柔性流动制度,在评选特级校长时设立特级校长柔性流动指标,遴选符合条件、因名额等原因未能评上特级校长的优秀校长到农村、薄弱学校任职,一个任期(4年)考核合格后直接认定为特级校长,引导优秀校长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职。

  校长培养培训制度方面,威海把校长培养培训从教师的培养培训体系中分离出来,独立设置系列化、课程化、梯队化的校长培养培训体系,有效促进校长的专业化发展。

  校长和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威海探索建立“县管校聘”的人事管理机制,将校长教师的人事关系全部转到新设立的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同时,在编制、人社部门分别负责控制编制总量、岗位总量的前提下,由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校长和教师的调动、交流、配置等工作。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方面,威海注重“扩大办学自主权”和“科学监督指导”相结合,将适当的学校人事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副校长提名和考核权、经费使用权、绩效工资分配权下放给学校,同时,完善校长工作规范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加大对校长在重大决策、思想作风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监督力度。

  此外,威海还以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为基本依据,制定校长学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体现了校长专业发展的导向。威海在制度设计上,还打通了教育管理人才的输出渠道,优秀的教育管理人才,组织部门可安排从事更高层次的管理工作。

  于胜涛表示,威海市教育局正在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其他7个配套文件,分别对校长职级评审、聘任交流、学年度考核、培养培训、校长工作规定、学校党组织建设、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威海将逐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时机成熟后在全市全面推开。

  威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惠说,威海的改革有六个特点:一是扩大职级制改革对象范围,二是构建“县管校聘”人事管理体制,三是建立特级校长柔性流动制度,四是建立弹性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机制,五是建立市域统一的校长绩效工资制度,六是扩大校长办学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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