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论说”之二:《切实加强青少年的休闲教育》
长期以来,在人们心目中,“休闲”(或“闲暇)似乎只是有钱有势的人的专利,是少数人的特权,与普通人无关。对一般人来说,似乎工作、劳动、学习是生活的全部。
前言
长期以来,在人们心目中,“休闲”(或“闲暇)似乎只是有钱有势的人的专利,是少数人的特权,与普通人无关。对一般人来说,似乎工作、劳动、学习是生活的全部。
其实,休闲跟人人有关。休闲是一种不可侵犯的人权,来之不易。
二百二十九年前的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的二十多万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争取到“八小时工作制”。为纪念这次工人运动的胜利,1889年7月14日,由各国马克思主义者召集的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在法国巴黎隆重开幕,决定把5月1日定位国际无产阶级的共同节日。
当年工人阶级浴血奋战、流血牺牲所争取的这“八小时工作制”是什么权利?实质上就是休闲的权利。我们应当珍惜。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劳动时间会渐渐缩短,休闲时间会逐步增加。休闲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是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如何进行科学、文明、道德的休闲是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
在国外,休闲教育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比如美国早开始进行专门研究,并获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早在2000年,云南人民出版社就已经出版了一套“休闲研究译丛”五册,包括:《人类思想史种的休闲》、《你生命中的休闲》、《女性休闲——女性主义的视角》、《21世纪的休闲与休闲服务》、《走向自由——休闲社会学新论》。然而,在我国,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休闲不仅是成年人的生活内容和权利,也是儿童、青少年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儿童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容任意侵犯。
休闲不仅是休息,对孩子们来说,也是一种发展的机会。成年人,特别是家长有责任指导孩子学会安排自己的休闲活动,并引导孩子从中获益。
眼下,大中小学生都即将放暑假,各自回到自己的家。整个假期都要由学生自己自主、自由支配。
家庭是孩子们的“第一个休闲场所”,这是家长对孩子进行休闲教育,培养孩子自主意识和能力的极好机会。家长是对孩子进行休闲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抓住这个教育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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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青少年的休闲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赵忠心
记得在1995年,我国刚刚实行双休日制度时,在一次北京社科联举办的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学术研讨会上,我郑重提出:要加强儿童青少年的休闲教育,教孩子学会休闲。
当时,一位北京市教育局一位领导当面就对我的说法提出了质疑:“赵教授,这种提法是不是太消极了?对儿童青少年都是提学会劳动、学会自立、学会合作、学会吃苦什么的,小孩子学会休闲,是不是太消极了?不大妥当吧?”
因为我们相互很熟悉,我便直截了当地回应说,请您回去调查一下,你们北京市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都是什么时候培养、发展起来的?学生课本以外的知识是在什么时候获得的?学生头脑里那些不良思想是什么时候获得的?那些违法犯罪青少年都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学坏、走上犯罪道路的?
其实,这些问题不用调查就可以直接得出结论:无一不是是在休闲时间。
猛然提出对孩子进行“休闲教育”,是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但确实是很有必要的。
一、会不会休闲关系极大
自从上个世纪末实行双休日制度以来,我国中小学生,每年寒暑假、双休日、节日长假的时间长达170多天,占全年的43%左右。学生课业负担减轻以后,课余休闲时间大大增加,实际上每年的休闲时间要超过全年的二分之一。
在休闲时间,学生离开了学校、老师,家长又上班,孩子们处于一种完全失控的状态。可孩子们精力旺盛、活泼好动、不甘寂寞,势必要进行社会交往,走出家门从事各种休闲活动。在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不是从事有益的休闲活动,就是从事无益或有害的休闲活动。孩子的头脑不会是“真空”状态,不是正确的思想去占领,就是错误的思想去填充。每年这么长的休闲时间如何度过,对儿童青少年的成长关系重大。
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人的差异在于业余时间。”能否合理安排和充分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意义重大。孩子们在学校学习是一种“发展”,休闲时间则是另外一个“发展”空间。你看,孩子们的独立生活能力、交往能力和各种兴趣、爱好、特长,不都是在休闲时间获得的吗?课外阅读不也都是在休闲时间进行的吗?
而不良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也是在休闲时间形成的。社会学工作者到某市监狱对青年犯人进行调查,得出了令人吃惊的结果:87%的犯人作奸犯科是在闲暇时间;77。7%的犯人说是因为穷极无聊便惹是生非、制造事端,寻求刺激;86。6%的犯人是因为在闲暇时间结交了品质恶劣的朋友而走上歧路;96%的犯人说他们的种种坏习惯是在闲暇时间沾染的。
儿童青少年缺乏实践锻炼,独立自主的意识比较差;缺乏生活阅历,分辨是非、善恶、美丑和自我克制的能力比较差,面对社会上那些“挡不住的诱惑”,很容易从事一些不良的休闲活动,接受不良的影响。因此,加强儿童青少年休闲教育和指导势在必行。
二、要明确青少年休闲的任务
什么是“休闲”或“闲暇“?在马克思眼中,“休闲”是指“非劳动时间”和“不被生产劳动所吸收的时间”。
休闲的内容,一是指“用于娱乐和休息的余暇时间”;二是指“发展智力,在精神上掌握自由的时间”。具体地说,它包括“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
通俗地说,所谓“休闲”或“闲暇”是指每个人在工作、学习和自理生活以后,可以由自己自由支配的一种状态。
儿童青少年的休闲活动虽然主要是在校外,学校也不能漠不关心,不能像铁路警察那样只管学校“这一段”,必须把指导学生的休闲作为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儿童青少年进行休闲的第一场所是家庭,家长应该是孩子们休闲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教孩子学会休闲,首先要明确青少年休闲的任务:
第一,松弛身心。人体内储存的能量是有限的,特别是未成年人,学习任务相当繁重,精神高度紧张,又是长身体的时期。若得不到适当的休息,能量就会枯竭,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通过休闲,使他们劳累的身体得到休息,使紧张的精神得到松弛,这也有利于他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继续学习。
第二,满足个人爱好,发展特长。青少年在学校学习是在“发展”,休闲时间也是“发展”,甚至是更加重要的发展机会。学校的生活多是集体活动,统一进行,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和发展特长的需要。休闲活动一般是个人的活动,排除了各种限制,孩子们可以完全按照自己意愿,选择自己喜欢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充分发展兴趣、爱好和特长,陶冶精神情操。如果说,在学校学习主要是侧重发展共性,那么,休闲时间则主要是发展个性。
第三,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和才干。学校进行的主要是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基本能力的训练,终归是有限的,不能满足儿童青少年求知的欲望。利用休闲时间可以进行课外阅读,增长知识,充实头脑;或参与社会实践,以社会为课堂,以社会生活为教材,开阔眼界,增长才干。
第四,加强社会交往。在学校生活期间,人与人之间的私人交往,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当今社会是个开放的社会,社会交往能力是进入社会的必备素质。平时孩子们早出晚归,作业又多,与家人沟通、交往的时间和机会很少。在休闲时间,回到家庭,首先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和时间与家人交往,共同生活,有利于密切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还可以广泛进行其他的社会交往,接触社会,提高社会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认识青少年休闲的特点
美国教育家杜威早在20世纪初就提出,要把休闲内容作为学校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技巧纳入教学过程之中,把休闲教育当作是“最为严肃的教育任务”。他认为:“富于娱乐性的闲暇不仅在当时有益于身体健康,更重要的是它对性情的陶冶可能有长期的作用。为此,教育的任务就是帮助人们为享受娱乐性的休闲而做好充分准备。”
休闲是一种完全由个人自由支配的、不会令人“有压迫感”的放松状态。儿童青少年的休闲生活不同于学校的学习生活,它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一,自主性。青少年休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是由自己做主,独自支配,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年龄特征、个性特征、能力、自身和家庭的条件自主安排;既可以是一个小群体的共同活动,也可以是一个个的独自活动。
第二,灵活性。青少年的休闲生活,一般没有组织,没有严密的计划和特定的目的,有很大的灵活性;活动内容和形式,也没有特定的模式,可以随时进行调整和更换,完全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为出发点。
第三,自由性。青少年休闲活动的选择和进行过程中,一般不受外界的严格约束和强制,完全是由个人自由支配,是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的,是没有令人有压迫感的一种活动状态。
儿童青少年休闲活动的这些特点,决定“无意识”起着重要的作用,更容易使孩子接受活动本身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绝不能轻视孩子的休闲教育问题。
四、休闲要科学、文明、道德
休闲生活是在没有别人干涉、管束之下进行的,最能真实地反映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水平。休闲生活既是对人们道德素质的一个考验,同时也是加强道德修养的极好机会。
休闲活动虽然是自主支配,但任何人的休闲活动都不是脱离社会的,总是要和别人、社会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任何休闲活动都是社会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休闲活动必须要遵守社会公德,休闲生活要讲究科学、文明、道德。
首先,休闲活动要科学。休闲活动的内容,要考虑到自身的年龄特征、个性特征和家庭生活条件,从实际出发,确保能促使身心的健康,不要勉强自己,不要过度疲劳。
第二,选择有益的休闲活动。休闲活动的过程,对的人身心有巨大的潜移默化的作用。高雅、健康的休闲活动,满足的高雅情趣,有利于个人的身心健康;而低俗、不健康的休闲活动,满足的是低级趣味,不论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都是“精神鸦片”。
第三,要尊重社会公德。休闲活动不要损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休闲活动往往是人们同时进行,选择休闲方式,不仅要从个人的喜好出发,也要注意尊重别人,富有教养,不妨碍他人的安宁和安全。
第四,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休闲活动主要是自由活动,没有集体的约束,也没有同学、熟人的监督,思想往往比较放松。但放松不等于“放任”,应该严于律己,谨慎从事,不能任意侵害集体或个人的利益。
在现代社会,休闲是人们的一种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也是合法的权益,应当予以保护。我们不仅不能任意侵占孩子的休闲时间,还要教他们学会休闲。
要鼓励孩子积极从事休闲活动,帮助选择适当的休闲方式,指导进行有益的休闲活动,教育他们讲究休闲道德,使儿童青少年通过休闲得到充分的休息,获得教益,以培养成为享受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