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省教育厅出台实施意见为我们规范和导航
《实施意见》中有哪些“干货”,快随小编一览~
鼓励和支持各设区市在普通高中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等领域,制定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减少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更多运用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支持学校发展。
2016年底前实现省、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积极会同财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民政等部门,针对教育经费法定增长不到位、非法办学办班等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联合执法。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入学规则与招生政策、重大教育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在招生、学术评价、学术不端行为认定等领域,探索试行专业裁量或者仲裁机制。
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健全章程核准制度和执行机制,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到2018年,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
严格依法依规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通过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非均衡分班。
学校要依法完善教师聘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方面制度,保障教师享有各项合法权益和待遇,并充分尊重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专业权利。
到2020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1名教师接受100学时以上的系统法律知识培训,能够承担法治教育教学任务。
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机制,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将法治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力争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好“江苏教育网上法律学校”,探索“互联网+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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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江苏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