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个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细则在路桥实施:具体内容来看看吧
2020年1月1日《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2020年6月28日 浙江省首个由县市区地方政府发文出台
《路桥区贯彻〈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发布实施
在省市妇联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该《细则》的出台历经前期调研、座谈交流、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等多个环节,联合多部门之力并结合路桥实际因地制宜地进行制定实施,旨在实现路桥区家庭教育工作向体系化、平台化方向飞跃,为全省的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提供可复制的地方样板。
以《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为指导,该《细则》分为八章十九条,集“发展目标、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工作措施、责任分工、经费保障”等内容于一体,实施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提升工程,巩固原有成果,创新平台建设,全力打造路桥家庭教育系统化、多元化、长效化工作模式。
☞《细则》指出了路桥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的组织管理方式与路桥区家庭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通过发挥路桥区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家庭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社会群众参与的社会化、开放式工作格局。
☞《细则》明确了路桥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工作措施,通过构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多层化阵地库,打造家庭教育综合平台专业化人才库,构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数字化资源库,构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多元化项目库,形成了“有阵地、有队伍、有资源、有项目”的路桥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推动路桥区家庭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为挖掘优秀家长、优秀家长学校,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细则》包含了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激励评价机制,通过从优秀家长中聘任一部分家长作为路桥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并邀请加入路桥区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组织优秀家长在各地家长学校作经验分享,引领带动更多的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方法,从而推动我区家风与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在台州市妇联的精准点拨和大力推动下,路桥区将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优化家庭教育服务供给,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引导全区家庭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使广大家庭受益,使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成为“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重要支撑。
下面
和小编一起来一图读懂
《路桥区贯彻〈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细则》
▼▼▼
(责任编辑:陈丽宇_04099D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