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非京籍幼升小入学材料流程须知及非京籍幼升小证件办理攻略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居住,且从未就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非京籍所需五证:
①父母双方海淀《暂住证》;(要求3.1之前的)
②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
③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④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⑤全家户口簿
最基本的就是以上五种证件,但是各个学校或学区要求的也不同,有的地方需要准备社保材料,建议家长还是尽可能多的准备,以防万一。
信息采集流程:(2014年5月1日至31日)
1、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后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并打印“入学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生成“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编号,家长再次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入学资料审核:
5月19日-5月30日 街道(镇)审核非本市户口适龄儿童入学材料
审核部门: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审核程序:
1、家长持打印的“入学申请表”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实信息并盖章。
2、家长持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实信息并盖章的入学申请表,到新居民服务中心核实信息,由新居民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并盖章。
3、街道(镇)受理并审核:家长持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过的“入学申请表”及海淀暂住证、全家户口薄、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和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证明证件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由街道(镇)和公安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系统将自动发送审核结果(通过或不通过)至家长注册手机上。
入学程序:
1、“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审核通过后,家长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2、联系就读学校:由家长携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进行登记(具体详见学校通知)。学校具备接收能力,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入学。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学区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居住,且从未就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非京籍所需五证:
①父母双方海淀《暂住证》;(要求3.1之前的)
②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
③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④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⑤全家户口簿
最基本的就是以上五种证件,但是各个学校或学区要求的也不同,有的地方需要准备社保材料,建议家长还是尽可能多的准备,以防万一。
信息采集流程:(2014年5月1日至31日)
1、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进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注册后按相关提示填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经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并打印“入学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生成“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编号,家长再次登陆“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入学资料审核:
5月19日-5月30日 街道(镇)审核非本市户口适龄儿童入学材料
审核部门: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审核程序:
1、家长持打印的“入学申请表”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实信息并盖章。
2、家长持经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实信息并盖章的入学申请表,到新居民服务中心核实信息,由新居民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并盖章。
3、街道(镇)受理并审核:家长持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新居民服务中心审核过的“入学申请表”及海淀暂住证、全家户口薄、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证明和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证明证件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由街道(镇)和公安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系统将自动发送审核结果(通过或不通过)至家长注册手机上。
入学程序:
1、“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审核通过后,家长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打印“信息采集表”。
2、联系就读学校:由家长携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学校进行登记(具体详见学校通知)。学校具备接收能力,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安排入学。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学区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非京籍幼升小证件办理攻略
导语】:户籍是幼升小升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北京市的幼升小政策每年都会有所微调。2014年的幼升小已经结束,但是也迎来的2015年的幼升小。为了能够帮助非京籍家长顺利将孩子送入理想的小学。小编借鉴2014年的政策,认真梳理非京籍幼升小“五证”都有哪些,需要在哪里办理?供家长们提前了解政策和参考。
一、暂住证
1.父母双方持有所在区暂住证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除外)。
2.暂住证地址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暂住证“来京时间”原则上须在同一地址半年以上(来京时间在2013年3月1日之前,今年放宽到4月1日)。
4.暂住证为机打暂住证,如有修改,必须加盖暂住证核发部门公章。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1.申请人在所在区购房的,要提供住房建设部门登记的合法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2.申请人在所在区租房的,要提供规范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和居住地新居民服务中心出具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其中:
(1)租住单位公房的,出示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复印件(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开具的证明无效)。
(2)租住农民房,无房产证的可以出示以下三种证明之一:①房屋地契证明②建房屋审批证明③村委会开具的,有村长、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房屋是否适宜居住,使用面积是否符合人均不低于5平方米的要求)。以上三种证明都需经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3.实际住所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三、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1.申请人签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规范有效受聘合同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2.申请人为法人代表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
3.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在市场(经营蔬菜、服装、海鲜等)工作的,应提供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场地或摊位租赁合同。
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1.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开具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此证明采用所在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请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领取。
3.父母姓名、适龄儿童姓名等信息和户口簿一致。
五、全家户口簿
1.孩子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一致。
2.如果超龄,需提供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乡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及原因(加盖公章)。(2)提交《2014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请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领取。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3.单亲家庭需要提供父母离婚证书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情况的证明。证明上有经手人、固定办公电话等信息。
4.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要出示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孩子出生证明。
5.非独生子女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的生育证明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6.必须随父母来京,而不是随其他亲属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