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个人信用实行积分制 多项“信用红利”激励守信市民
新华社武汉11月12日电(记者侯文坤)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湖北省襄阳市近日出台《襄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个人信用实行积分制,
并发布了多项“信用红利”激励守信市民。据介绍,该管理办法适用于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户籍人员和办理居住证满1年的非户籍人员。根据管理办法,基于襄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个人信用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通过加减不同项目分值,综合计算得出个人信用积分及评价,积分名称为“襄信分”。“襄信分”基础信用分为500分,600分以上不满800分可评为信用良好,800分以上可评为信用优秀。
按照“只予激励,不予惩戒”的原则,信用良好和优秀的个人可享受多项激励措施,比如在图书租借、自行车租用时,享受免押金信用服务;在医院诊疗、车辆年检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在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医保、社会救助等公共事业领域给予优先安排;在行政审批事项中,享受容缺受理,优先办理;在申请融资信贷时,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授信,简化办理,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在评优评先、资质评定、职称评聘等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涉及打分或考核的予以加分等。
管理办法还规定,个人信用等级可以通过参加志愿服务、慈善捐助、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获得信用加分提升。个人因非主观故意发生失信行为的,可向做出认定的信用信息提供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通过自主解释、申请延期、主动履约等方式修复信用。
原标题:湖北襄阳:个人信用实行积分制 多项“信用红利”激励守信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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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6被告被判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267万元
本报讯 (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元春华 余道治)6男子抓捕收购野生鸟类2万余只,造成超过8900只野生鸟类死亡。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生态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被判处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共计267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法院经审理查明,陆某新、何某有、李某林、杨某罗、杨某天、何某贤6人均无狩猎证。2018年10月左右,陆某新、何某有、李某林、杨某罗、杨某天等5人来到金溪县双塘镇艾家村,使用捕鸟器、鸟网等法律明确禁止的方式非法狩猎野生鸟类2万余只,造成至少8902只野生鸟类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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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终审: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新华社杭州11月12日电 日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就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洪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利率对金融借款合同的利率进行调整。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就该案提起上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进行公开宣判。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本案系金融借款纠纷,根据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