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直播带货“翻车”只是意外?野蛮生长背后亟需规范化
“不粘锅”现场粘锅、“燕窝”实为风味饮料、“羊毛衫”并非羊毛制品……电商直播热度不减,但主播带货却时有“翻车”。根据中消协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显示,2020年双十一期间,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33.41万条,日均1.24万条左右,虚假宣传、售后服务差成为最大痛点。
最近,辛巴等部分头部主播也相继出现所售产品造假等问题,让不少网民愈发呼唤直播电商行业应良性发展。“要脱离假货阴霾,必须强化监管,完善行业规章制度,对主播行为严格规范,对于涉嫌售假、造假的平台、主播依法依规惩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
带货还得“带”上责任
“买到假货,获三倍赔偿”,这条受法律保护的消费者权益,被不少网友调侃为年度“最佳理财产品”。从带货达人直播间“当场翻车”引吐槽,到多位明星参与带货出问题被有关部门点名,网红主播深受众多消费者信任,却屡碰假货红线。
盘和林认为,一些主播售假不排除是因为团队选货以及沟通时出现问题,或是团队在审查商家资格,以及对产品质量把控时存在漏洞。“然而,这不能代表主播本人就可以不负责任。正是因为这些专业团队运作甄选产品,消费者才会信任主播售卖的产品,因而他们有责任保障产品质量。”
他也提到,每次直播推介的产品有限,因而会有根据流量确定的“坑位费”。在这些头部主播的商业模式里,“坑位费”是很重要的获利点。“通常来说,假货厂家因其利润空间更大,会缴纳更高的‘坑位费’,一些主播团队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受利益驱使就可能选择这些假货厂家。”盘和林说。
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许炜表示,主播在直播行为中,除了起到做宣传、提供购买链接的作用外,还以自身形象和信誉为商品“背书”,消费者会基于主播对商品质量与服务的承诺购买商品。“作为广告代言人,对所出售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应当尽审慎义务,即在接受代言之前应当初步对于所出售商品或服务的表面质量做初步审核,不应当代言虚假广告,进而导致自身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许炜说。
许炜同时建议,对于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遭遇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瑕疵,应当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积极同卖家进行沟通,要求其退换货;若协商无果,则考虑拨打12315至消费者协会或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若投诉未果,消费者应准备诉讼材料等,依法将商家与带货主播列为共同被告积极维权。
行业市场迎来“强监管”
- 上一篇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0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白瀛、史竞男、范思翔)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2020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包括利用网络直播、引流导流、架设淫秽网站等方式传播淫秽物品,制作传播非法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网络水军删帖、假记者敲诈勒索等类型。据统计,2020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1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3218起,刑事处罚5000余人。——广东肇庆“5·04”利用网络直
- 下一篇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2020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白瀛、史竞男、范思翔)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2020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包括利用网络直播、引流导流、架设淫秽网站等方式传播淫秽物品,制作传播非法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网络水军删帖、假记者敲诈勒索等类型。据统计,2020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1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3218起,刑事处罚5000余人。——广东肇庆“5·04”利用网络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