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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倒地扶不扶全民大讨论谁是赢家?老人倒地到底扶不扶成问题

2015-09-23 17:23:14成功观察
  今天看到一个老人摔倒了,赶紧过去扶,没想到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我急忙说,监控会还我清白的,老人说,别傻了,这里没有监控。我直接一脚踹过去,他妈的,没监控也敢这么吊,他儿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

  1.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

  2.应赔偿的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更让社会不能忍得是,当事法官的一句话:你没撞为什么你要送去医院。经过社会媒体的宣传放大,导致了舆论一边倒的支持彭宇!这一有罪推定成为示范!

  愚蠢的南京法院与比利时伟大判决对社会的影响:人们为何冷漠?

  2006年彭宇案:一位老人在街上摔倒并受伤后,彭宇冲上前去将她送到医院,并给予200元作为帮助。但老人最后在法庭上状告是彭宇将其撞倒。法庭最终判决为老人应得4万元补偿费用。法官认为,彭宇给老人的钱就是其将人撞倒的证据(法官最著名的一句话问话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曾有人说,救人好比一场豪赌,赢了的就只是平安无事,而输了的就可能倾家荡产。四年来,由南京“彭宇案”纠缠而成的心结,宛如病灶,一直存在于社会,潜伏于人心,顺势应景不时发作,既是道德滑坡的标志,还是诸多缺德行为的遮羞布和挡箭牌,他们之所以冷漠,实在是对事实人情做权衡之后的无奈抉择。可见今天社会的冷漠,本质上与法律有莫大关系。法律上,南京法院选择性的使用这种流氓做法----有罪推定!

  彭宇案中,彭宇根本无法证明自己无罪,但法律也根本无法证明彭宇有罪,在这时候,法院看似帮助了那位老人,维护了弱势一方的利益,但此次的"有罪推定"持续的在社会发酵,一定程度上,你能说当今社会道德沦丧、社会人们的自私冷漠不是是被政府被法律逼的!

  布鲁塞尔法院的判决:历史影响力的判决!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出现一个案件:一名女子在半夜不慎掉下露台受重伤,一名男子路过时候发现了伤者,这名男子洗劫了毫无反抗能力的受伤女子,然后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于是报了警后离开。但事件的经过被附近的监控摄像头拍摄下来,于是警察成功的抓获了这名男子,并予以起诉!最后在经过长达四周的激烈辩论和商讨后,法庭做出该男子无罪释放的判决。当时法官给予的判决宣言是这样陈述的: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务不值一提。虽然单纯从法律上说,我们的确不应该为了一个人的善行而赦免其犯下的罪恶,但是如果判决他有罪,将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所以从表面上看,今天法庭不仅仅是单纯的赦免了一个抢劫犯,更深远的,是对救死扶伤的鼓励,是对整个社会保持良好风气的促进传承。

  中国法官: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送她去医院?比利时法官: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两个案例,必然造成两种结果。。。时至今天,扶不扶已经成了一个全民讨论的话题!有这么一个冷笑话,有三个富人在比谁有钱,一个说:我家佣人都开宝马,另一个说:宝马只是我家的运垃圾的车,最后一个说:我天天扶老奶奶过马路。其他2个羡慕的说:大哥,还是您有钱呐。。

  时下,“老人摔倒无人敢扶”事件频频发生。一方面我们听到对“世风日下”的集体谴责,另一方面却是“好人难当”的无奈感叹。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困局?

  扶起摔倒的信任

  1月10日早上,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许大妈去菜市场途中摔倒。年过60的她因膝关节不灵活,自己爬起来很费力。当她向周围的人投去求助的眼神时,却无人愿意上前搀扶。最后,她不得不用了很多时间才自己挣扎着站了起来。

  类似的事情或许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上演。

  眼下人们正在热议的是2010年末福州一位八旬老人摔倒路边后猝死的悲剧事件。据当地媒体报道,老人摔倒后,聚集了不少围观路人。一位好心女子欲上前翻看老人是否随身携带急救药物,但被人“好心”劝阻。此后再无人上前施救,直至老人生命终结。

  此事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有指责路人冷漠的,认为世风日下;也有替路人辩解的,认为现在好人难当。

  有关专家指出:“老人摔倒无人敢扶”不是人们良知泯灭的表现,而是信任危机下上演的悲剧。“悲剧不仅仅在于老人生命的陨落,更在于伴随老人而逝去的社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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