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阅读产业:我们到底该卖字 还是卖内容?
从互联网诞生起人类的阅读方式就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从2G时代的SP付费小说,到网络文学的繁荣,再到电子阅读器的风靡和移动端阅读APP的竞争,数字阅读已经形成区别于传统出版行业的庞大产业。钛媒体作者胡晓东(原多看科技副总裁胡晓东)——对,就是那位在钛媒体挥笔探讨数字阅读的未来场景,也曾和钛媒体作者魏武挥站上PK台、旗帜鲜明的反对魏武挥的那位胡晓东——试图梳理清楚数字阅读行业的本质、商业模式。去年,他曾在文章中提出鲜明观点:
“一本本”的概念是纸时代的遗存,我们需要回归书籍与杂志的内容本质去看问题。
那么,到底如何回归内容的本质?如今,晓东已经正式接管阿里巴巴集团数字阅读事业部,担任总经理。而关于跳槽一直很低调的晓东,近期在朋友圈表示是“为一个未完成的数字阅读梦”而加入阿里巴巴平台。这次身份转换后,他并未停止对自己所热爱的数字阅读行业的反思,不吐不快,将再次通过【反思阅读产业】系列文章分享他的思考。以下是该系列的第一篇:
从误打误撞进入阅读行业以来,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四年了。我也从一个“无知者无畏”的莽汉变成了所谓“无所不知”的行业人士。但最近我想得最多的,是回到“无知”的状态,因为我曾经坚持的、认定的事实现在看来未必正确。从无知到自以为明白我用了大约两年,而之后我开始让自己回归无知,至今还无法做到物我两忘。这个过程很痛苦,我觉得应该拿出来和大家共享。
何谓阅读产业?
我曾经想当然地认为出版业是阅读产业的主体,后来觉得不对,应该加上报刊杂志;后来觉得还不对,应该再加上网络文学......
可这样加来加去总觉得还差点儿什么,似乎这个也是,可又不像是……你看看,这有多可笑!一个从事阅读行业的人不知道自己的内涵与外延。
为了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曾经坚持天天坐地铁,我曾经到高校和学生同吃同住,我曾经跑到工厂里和流水线的工人聊天,为的是瞟两眼他们手机里的东西和阅读的情景与状态。逐渐地,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原来我一直是从产业角度去看待问题,而产业如果不是从用户的角度去观察,一切基础均不成立!
在用户眼里,所有通过文字(可能还要加上图片)满足需求的东西都是阅读。那这个范围可就大了,微博微信皆可称之为阅读产业的构成部分。那么,用户一定要阅读吗?我悲催的发现,我孜孜以求的所谓“阅读需求”是不存在的。用户的确有需求,比如学习的需求、打发无聊的需求、寻找乐趣的需求,以前阅读是几乎唯一的实现手段,所以被混为一谈,但现在,手段太多了,阅读只是满足需求的通道之一,如果没有价值,随时可能被其它方式所取代。
坑爹的“培养用户付费习惯”
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好内容是有价值的,而且持续产生好内容的基础必须依托持续的商业驱动力。那么商业驱动力在哪儿呢?大家都说“互联网时代用户不愿意为内容付费”,我也曾经认为用户也许不会为版权付费,可它会为品质付费、为精致付费;我曾经觉得“用户付费习惯”是可以被培养起来的。
但问题在于,那种以本卖钱、按字付费的商业模式本身就一定是对的吗?
它抹杀了不同内容之间的差异性好不好,它抹杀了内容品质的区别好不好?这种模式,基本与按照重量评判女人一样荒谬。在纸质时代,介质的限制被迫走向了这条道路,而互联网则可以释放内容本身的价值——可你还在商业模式上禁锢它,这不是开历史的倒车吗?当初,中国按“拷贝”卖钱的单机游戏统共只有几个亿的市场容量,到付费网络游戏时代变成了几十个亿,而今天,以增值服务过程付费为主体模式的游戏则高达数百亿的规模,不是很能说明问题吗?
做阅读这个行当,卖字还是卖内容,这是个问题!前两天有朋友问我数字出版与数字阅读的区别,我回答道:
“以数字出版为核心,它的基点是版权,所谓用版权给自己建护城河,是持守势的得地思维;以数字阅读为核心,它的基点是用户,围绕为用户创造价值组织产品与运营,是持攻势的得人思维。在历史上这两种思维经常是对立双方,远至楚汉之争,近至解放战争,您说两者孰优?”
按照“卖字思维”,我们把“书”生硬地当成一种商品用一种模式去运作——这其实挺扯淡的。不同的书满足的需求点是不一样的,譬如说学习类的产品和休闲类的产品能是一个玩法?这大概和夹两根2B铅笔吃饭一样可笑。
其实,说来说去,我发现自己犯的错误都是“违背了常识”。有些东西看似正确,但你刨根问底回归到最初就会发现它的荒谬性。今天先说到这里,如果你喜欢,过两天我再灌点儿更实在具体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