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
-
让破坏者付出破坏的代价 债市法治化建设再进一步
记者 徐昭 林倩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会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锦天城律所)、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国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杭州中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的传统痼疾,不仅直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更对公平公开的投资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让破坏者付出破坏的代价
债券原告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