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
-
青海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达成协议
新华社西宁10月14日电(记者李占轶、耿辉凰)为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充分体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日前,青海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磋商并达成赔偿金额10.47万元。
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2019年12月,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花石峡镇花久高速花石峡服务区北面2000米处非法采砂,用于填平花石峡服务区院子地面。经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黄河源园区管委会资源环境执法大队现场调查取证,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了环境违法行为。
果洛州生态环境局根据《青海省生